论文摘要:论我国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
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,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。建立这一体制的关键环节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,使其由传统体制下政府机构的附属物转变为依赖市场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的主体,这就要求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导地位。同时,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是其在市场中求生存和发展的前提。基于上述思考,本文好为全面的研究了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,并从这个角度出发探索了国有企业在新的体制下的生存、发展之路。 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: 第一部分:从市场经济的一般运行特征、体质特征出发,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殊性,提出了确立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必要性。通过对学术界研究现状的分析,提出了国有企业市场主体的基本内涵,即它既不是站特殊地位的市场主体,也不等同于私有化,而是在坚持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前提下,于其他企业平等的市场主体,为了便于研究,本文把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作为衡量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标准,把竞争性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研究对象,这为进一步分析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奠定了理论基础。 第二部分: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,考察了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历史和现状。通过分析得出,国有企业仅仅是国家计划地执行者,无市场主体地位可言,在对传统体制进行改革的过程中,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一定的进展,初步确立了其市场主体地位。目前,由于种种原因,我国大多数国有企业还不能够真正成为市场的主题,这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,与企业改革的目标相距甚远,这就迫切要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,确立其市场主体地位。 第三部分: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市场主体难以确立的深层原因。从企业内部来看,产权制度改革的滞后是企业难以成为市场主体的关键。企业内部劳动用工,工资分配,领导体制改革的滞后是企业难以成为市场主体的重要原因。从企业外部来看,政府职能转换滞后,未能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;市场体系不完善,国有大中型企业与其他非国有企业处在一个极不平等的竞争地位上,这些都制约了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确立。 第四部分:结合我国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现状,分析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特征,认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确立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有效途径。结合我国企业改革的水际情况,文中提出了"重点突破、全面推进、配套改革"全方位改革的思路。其中"重点突破"是指实现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创新;转换政府职能,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,文中提出了我国政府职能转换的特殊性和层次性。"全面推进"是指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与企业股份制改造,推进企业内部用工、分配、领导、管理体制的全面改革。"配套改革"是指在企业外部为企业进入市场创造好的环境,包括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,为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;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;加强法制建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