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文摘要:税费改革后乡镇体制转变及政府职能定位探讨
农业税的取消预示着千百年来我国农民承担的“皇粮国税”成为过去,长期以来执行的“以农养政”、“以农养工”制度终结,农业进入“零税赋时代”。由此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现实问题,那些隐藏在农业税背后的不适应生产力变革的农村上层建筑问题、乡镇政府运行中积累的种种矛盾也日趋公开化、尖锐化。免税并不能一下子给农民解决所有的问题,农村的发展主要还要靠农民自己发展经济去解决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,第一条就是生产发展,这要靠农民自己。政府要给农民提供平安、稳定、公平的环境,农民自己做不了的事,希望政府能够帮他组织。农民对乡镇政权在社会治安、社会保障、经济发展等方面还是存在需要。乡镇体制改革不是要减少和农民的联系而是要增加和农民的联系,不是要减少对农民的服务而是要增加对农民的服务。乡镇体制改革也不应以机构人员高度精简为最终目标指向,而应结合农业经济发展重整乡镇干部资源,围绕服务与管理两大职能重新整合乡镇干部资源,建立起务实、便民的乡镇机关工作运行机制,使乡镇干部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找到为民服务的切入点,把一个管理型的政府,转变为一个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政府。最终逐步实现从“人治型”向“法治型”转变,从“管理型”向“服务型”转变,从“直接型”向“间接型”转变。